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0 |
起拍价:2448000元 | 保证金:400,000 元 | |
评估价:3,496,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化州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广东福中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3926723983 |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
第一次拍卖公告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7月15日10时至2025年0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公拍网络拍卖平台(公拍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gpai.net/sf/户名: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位于化州镇河东向阳路房地产【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化国用(94)字第 2100315号,宗地面积6600平方米;2、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19号;3、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 0420220号;4、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1号;5、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2号;6、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3号;7、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4号;8、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5号;9、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6号;10、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7号]【该宗地上办有产权证的建筑物有上述九栋,但其中有三栋证载建筑物的原建筑已毁灭或重建】(详情请见标的物评估报告书),拍卖起拍价:2448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2000的倍数)(详情请见标的物评估报告书)。
一、【根据广东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之规定本标的物本院负责腾空交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若该标的物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该标的物的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福中达拍卖行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有意看样者请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3926723983。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07月08日上午11时至12时。
集中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为带租赁拍卖,化州镇河东向阳路房地产【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化国用(94)字第2100315号,宗地面积6600平方米;2、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19号;3、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 0420220号;4、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1号;5、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2号;6、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3号;7、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4号;8、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5号;9、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6号;10、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7号】该标的物宗地上办有产权证的建筑物有上述九栋,但其中有三栋证载建筑物的原建筑已毁灭或重建。(详情请看附件)标的物按现状和现有手续拍卖(请详细阅读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书,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及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差额,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1.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6.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7.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税费承担及其他费用.
(一)、因网络司法拍卖涉及标的物产权转移变更登记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非因买受人原因除外)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买受人自垫付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到本院申报办理从执行款中退回垫付的税费等手续。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当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同意后可延期。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三)、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前3日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本院确识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在公拍拍卖平台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会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07月26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化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化州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9558832016000520708)。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粤0982执恢123-2号。尾款缴纳三十日后(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区北京东四路化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费用损失及差价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费用损失与差价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若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被执行人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送达《网络拍卖事项告知书》、《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将上述文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院已委托福中达拍卖行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福中达拍卖行”。
广东福中达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26723983、400-8596338转2
法院咨询电话:0668-7370531
联系地址: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区北京东四路化州市人民法院
化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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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
第一次拍卖须知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7月15日10时至2025年0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公拍网络拍卖平台(公拍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gpai.net/sf/户名: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化州市生产资料公司名下位于化州镇河东向阳路房地产【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化国用(94)字第 2100315号,宗地面积6600平方米;2、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19号;3、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 0420220号;4、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1号;5、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2号;6、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3号;7、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4号;8、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5号;9、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6号;10、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7号]【该宗地上办有产权证的建筑物有上述九栋,但其中有三栋证载建筑物的原建筑已毁灭或重建】(详情请见标的物评估报告书)的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申报: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九、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以下账户(户名:化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化州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955883201600052070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0982执恢123-2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有关标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及税费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化州 市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
网络拍卖事项告知书
(2025)粤0982执恢123-2号
化州市恒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化州市恒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网拍号为(2025)粤0982执恢123号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化州市生产资料公司名下位于化州镇河东向阳路房地产【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化国用(94)字第 2100315号,宗地面积6600平方米;2、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19号;3、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 0420220号;4、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1号;5、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2号;6、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3号;7、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4号;8、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5号;9、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6号;10、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7号】(详情请见标的物评估报告书)。原定于2025年06月29日10时至2025年06月30日10时止在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工商银行融e购拍卖平台(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http://www.icbc.com.cn/户名: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拍卖上述标的物,因工商银行融e购拍卖平台无法挂拍,现更换为公拍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本案将在化州市人民法院公拍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标的以拍卖价:拍卖起拍价:2448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2000的倍数)在公拍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
拍卖时间:2025年07月15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延时的除外)。
公告媒体:公拍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gpai.net/sf/
化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黄杰华 联系电话:0668-7370531
地址: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北京东四路化州市人民法院
标的名称 | 被执行人化州市生产资料公司名下位于化州镇河东向阳路房地产【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化国用(94)字第 2100315号,宗地面积6600平方米;2、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19号;3、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 0420220号;4、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1号;5、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2号;6、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3号;7、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4号;8、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5号;9、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6号;10、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7号】 | |
执行裁定书 | (2025)粤0982执恢123号 | |
标的所有权人 | 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
标的 网络询价价值信息 | 评估总价 | 广东千福田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作出的粤千福田房估字【2025】B004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值为:349.60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月26日 | |
询价方式 | 委托评估 | |
标的 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 |
房屋产权证号 | 化州镇河东向阳路房地产:①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19号;②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 0420220号;③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1号;④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2号;⑤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3号;⑥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4号;⑦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5号;⑧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6号;⑨房屋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420227号【该宗地上办有产权证的建筑物有上述九栋,但其中有三栋证载建筑物的原建筑已毁灭或重建】。 | |
合同备案登记号 | / |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化州镇河东向阳路房地产:[化国用(94)字第 2100315号,宗地面积6600平方米] | |
标的 产权证信息 | 所有权性质 | / |
房屋用途 | / | |
房屋性质 | / | |
土地用途 | 化州镇河东向阳路房地产:[化国用(94)字第 2100315号]仓储用地 |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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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化州镇河东向阳路:6600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 | |
房屋所在层/总层数 | / | |
标的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情况 | 已查封 |
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
标的 现状介绍 | 平面布局 | / |
房屋朝向 | / | |
装修情况 | / | |
租赁情况 | / | |
是否已腾空 | / | |
欠费情况 | / | |
周边配套 | / | |
过户情况 | 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 | |
区域环境 | / | |
标的过户 相关税费情况 | 买方税费 |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
卖方税费 |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 |
拍卖成交后 法院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成交确认书》。 | |
备注 | 具体以现状为准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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